自明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将即将实施,该法明晰强调“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彰显了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决断心态。10月14日上午,成都市环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作了宣传与探讨。
新《环保法》的修订案于4月24日通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这是我国《环保法》颁布施行25年以来的首次修订。“这次是‘修订’而不是一般所说的‘修改’,意味着大面积的调整。”成都市环保局副巡视员陶宏志表示。
新《环保法》借鉴吸收了世界各国环保立法经验,制定了超标必须停产整治、违法排污按日计罚、查封、扣押产污设施等一系列严厉处罚规定,强化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打力度,同时对于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法律职责的政府官员,也制订了相应惩罚规定,如引咎辞职、刑事问责等。
陶宏志表示,新《环保法》凸显了基本法地位,在明晰生态保护红线、公众参与、环境监察机构地位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强化了底线思维,明确了基于环境承载力的发展模式;强调了责任意识,也在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改革环境管理制度等方面彰显了创新精神。
“新《环保法》的出台让我国环保法律与环保事业又向世界先进国家迈向了一步。”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杨翠柏对记者说。
据了解,成都市在新《环保法》颁布后,采取多项举措深入学习贯彻新法,从4月开始,成都市环保局先后拟定组织学习宣传新法的通知和方案,并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举办讲堂、发表文章、发放宣传册子等多种形式,组织举办了一些列环保宣传。从5月开始分期分批组织全市环保系统人员分别出席环保部、四川省环保厅、成都市环保局举行的新法专题培训班,截至目前,全市环保系统人员起码出席轮训1次。
同时,为加强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的环保主体责任,成都自8月以来已对全市153家国控、省控企业,120余身家废和处置废物的企业共820多人进行了2期专题培训会。
记者 李渝 欧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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