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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知道KOL这个词是11年前离开S&G集团,加入数字营销业务,负责蓝光标的时候。彼时,电视、报纸、电台等传统媒体尚未衰落,但网络上汽车博主的意见,已成为许多潜在车主购车时的重要参考。公关行业称这些博主为 KOL(英文:Key Opinion)。 Leader),直译是关键意见领袖。

后来,随着微博的兴起,“网红”一词也出现了。网红是网络红人的简称,一般指因某事件或行为而在网络上走红的人。之后,随着抖音的兴起,很多小姐姐们在抖音上翩翩起舞,玩萌,这个词的内涵也越来越笼统。在社交媒体上,有一点小美女(可能是整容),一些当粉丝的女孩(可能是僵尸粉)也被统称为网红,甚至网红都变成了形容词,比如网红脸、网红产品、网红餐厅……

但对于当下的广告、公关、媒体行业,很多人常常对KOL和网红这两个名词感到困惑。许多人开设社交媒体帐户并称自己为KOL。代理商也很乐意将这些社交媒体帐户用于客户的数字营销活动,以补充他们的 KPI。在香港,KOL 甚至被视为一个专业名称,一般指通过在社交媒体上发表文章(软新闻)而获得报酬的人。

的确,两者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仔细区分,两者不难区分:KOL有稳定的意见输出,价值观决定不左不右网红只是表面信息的输出,谁给钱谁就代表谁; KOL通常是通过沉淀形成的,因此可以保持持续关注;网红往往突然火爆,只能提供暂时的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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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们会认为韩寒、罗永浩、高晓松、米萌(虽然我不认同她的价值观)属于KOL,而李佳琦、李子柒、沉巍属于互联网名人,甚至因为红十字会的负面消息。而当红的郭美美也算是网红了。

高晓松,知识渊博,经验丰富的著名作词家

所以,我在帮助客户制定数字营销计划时,一听到客户说他们需要“KOL”传播或“网红”传播,我首先会弄清楚客户真正需要什么提升品牌。声誉,或者只是想提高品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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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上直播号称口红第一哥的李佳琦

如果客户的营销目的是提升品牌美誉度,那我会帮他们找KOL。标准是他们的输出值与品牌的基调一致,属于某个领域的专业人士,比如媒体。如果你有固定的页面,或者发表过作品,或者获得过一些权威奖项,可以为品牌提供代言能力,社交媒体上的粉丝总数可能不是我最关注的到。

如果客户的营销目的是提高品牌知名度,那么我会帮助他们找到影响者。标准是在社交媒体上相对正面的形象,与营销活动的高度配合,有一定的粉丝数量(不同社交媒体有不同级别的标准),与品牌的潜在消费者高度契合,粉丝活跃度不低。至于那些号称动辄百万粉丝,动辄上万阅读量,评论数和点赞却往往是个位数的,嘿嘿嘿……

在一定程度上,能否清晰区分KOL和网红,是否有明确的选拔标准,也是检验一个传播机构专业水平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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