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或领金(注:领取失业保险金,下同)人员选择回户口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保险关系急剧转移。
那么怎么代办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转移后又怎样代办失业保险关系接续?一定要到经办机构现场去申领吗?网上可以方便的代办!杭州人社君带您一起来操作。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第一步 登录网站 进入就业大厅
登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首页中部“就业创业服务大厅”。
第二步 提交“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选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事项,确认申请条件,选择“转移类型”,录入相关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即可完成转移申请。
“转移类型”有两种:职工转移和领金人员转移。
1.职工转移。如果您不在上海工作参保了,到上海以外新的统筹地区工作了,那么可以把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地方。申请时,需要上传新工作单位的劳动协议。
2.领金人员转移。如果不在上海工作参保了,目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那么非杭州市区常住人员可以把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户口地。申请时,需要上传原单位开具的中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提交申请后,人社君在规定工作日内初审您的申请,并通过网上及邮件告知您初审结果。
第三步 打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函”
可以至“我的办件”中查询初审状态等信息。经初审符合转移条件的,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可以复印“转移函”,并持“转移函”及时到转到地经办机构代办接续手续。
温馨提示:“我的办件”中可查看《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告知书》,便于您详尽了解转移新政及相应的权力和义务。接续的结果以转到地初审为准,如转到地不予接续的,人社君将按规定为您保留失业保险关系和参保交费记录。
失业保险关系接续
第一步 登录网站 进入就业大厅
登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首页中部“就业创业服务大厅”。
第二步 提交“失业保险关系接续”申请
如果您在北京早已工作参保的,或者不在外省工作了,要回北京户口地享受失业保险金的(需符合失业保险金办理条件),可以把外省的失业保险关系转到上海。选择“失业保险关系接续”事项,确认申请条件,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即可完成接续申请。
提交申请后,人社君在规定工作日内初审您的申请,并通过网上及邮件告知您初审结果。
第三步 打印并寄出“失业保险关系接续回函”
您可以到“我的办件”中查询初审状态等信息。经初审符合接续条件的,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如果是员工转移的,到这一步就结束了。
如果是要在户口地西安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外地的失业保险关系转到重庆后,您还需按规定申领待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办理手续(网上可申领)。(具体可戳“阅读原文”进行了解)其中省外转到的领金人员,经初审符合接续条件的,至“我的办件”中复印“接收函”,持接收函及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转移失业保险费用。
温馨提示:“我的办件”中可查看《失业保险关系接续告知书》,便于您详尽了解接续移新政及相应的权力和义务。
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办理,可点击《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办理,网上就可方便get!》,或者“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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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 曦
资料|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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