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登记表备案
事项申报流程
行政相对人互联网申报
依据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该补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补办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自2021年10月8日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事项申报流程更新如下。
(申报网址)
申报流程
(一)办事热点栏中点击: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二)选择事项申报。
(三)选择生态环境部门。
(四)选择施行机关:选择相应区生态环境局。
(五)选择事项点击开始申报。
(六)进入项目信息填写页面,
· 如果申请人类别选择自然人,点击下一步可直接步入申报信息填写页面;
· 如果选择法人,需填写项目信息,
· 如无国家码须要点“新建项目”进入项目单填写页面。点击查询;点击选中;点击下一步。
(七)进入个性需求的“承诺”页面,勾选后“确定”。
(八)进入申报信息填写页面,“取件信息”(含)上半部份为基本表数组,各委办局通用,“取件信息”下半部份为设计处个性申报信息,可填写测试。 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下一步步入材料上传页面。
(九)进入材料上传页面,登记表材料下系统按照用户补报信息手动生成了无签字与备案编号的材料。若无误,点击下一步 。
(十)进入填写信息及材料核实页面,若核实无误点击“提交”。
(十一)提交成功,进入用户中心。
(十二)在办结事项下,找到刚才申报的事项,点击“证照下载”,可下载备案表。
温馨小贴士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新的公示链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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