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不见面”审批4.0版大力吸引外国人才

自今年新冠疫情以来,上海率先推出愈发开放、便利的外国人才引进新政,实行全程网上申领“不碰面”审批。先后颁布了“不碰面”审批1.0、2.0、3.0措施。3月1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发布《关于持续建立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碰面”审批(4.0版)大力吸引外国人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不碰面”审批4.0版的揭晓,意味着北京将以更大力度引进外国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技能人才,进一步放宽年纪、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允许外国科技人员兼职工作、对持有经认可技能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给以认可等,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多便利:

一、上海将加强力度引进外国科技人才,进一步扩大《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适用范围。对于参与中国国家任务团队中的外籍科研人员及理工农医等重点学科应届博士毕业生等青年外籍人才,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认定后,按有关规定可直接申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最长可申请10年有效期的外国人才护照(R字),其随行家属也可申请相同时限的护照。

图片[1]-上海出台“不见面”审批4.0版大力吸引外国人才-老王博客

4.0版新政中的一大亮点是容许外国科技人员兼职工作,针对在沪合法工作的外国科技人才,如需在沪兼职工作、创新创业,经聘请单位至市科委(市外专局)统一报备后,无需重新申领或变更工作许可证。但在报备前需事先征得原聘请单位同意并与原聘请单位及兼职单位签署书面三方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力与义务。

图片[2]-上海出台“不见面”审批4.0版大力吸引外国人才-老王博客

此外,针对信用良好的用人单位所聘请的达不到外国高档人才(A类)标准的外国科技人才推行无犯罪记录“告知+承诺”制,即外国科技人才可直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上签名并承诺“本人在本国及境外无犯罪记录”,无需额外递交无犯罪记录及认证材料,用人单位和外国人应确保递交承诺内容的真实性。

二、上海将加强力度引进外国创新创业人才。为规范上海市创新创业人才,针对投资或创新创业的法人、小额投资人等外国人才,在企业依法筹建后,首次申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可适当放宽年纪、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延期时有实际办公地的外国投资人可结合创立公司的经营情况、纳税情况、社保缴纳等给以延后;涉及虚拟注册的外国投资人,需提交公司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及公积金缴纳等所有材料酌情给以延后。

图片[3]-上海出台“不见面”审批4.0版大力吸引外国人才-老王博客

三、上海将加强力度引进外国高技能人才。为满足上海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吸引更多外国高技能人才来蓉工作,对于达不到外国高档人才(A类)但符合“持国家通用美国职业资格证书”“上海市急需短缺的技能型人才”“持其他国际通用职业技能人才”条件的外国技能型人才,可适当放宽年纪、学历的限制,原则上年纪不超过70周岁,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与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其中,对于纳入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短缺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在取得经认证的海外技能证书并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后,可给以申领工作许可。

上海重点产业发展短缺急需的技能型类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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