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加微信好友以支教为由行骗(图)

去偏僻贫穷地区支教,原本是一件善行。可近段时间以来,善举被不法分子借助,成为了盗窃的旗号。江苏、河南、广东等地的一些陌陌用户向记者反映,他们遭到了忽然有陌生人添加好友的经历,对方以“支教”的由头晒相片、号召募款,最后卷钱而逃。爱心最终落入了骗子,我们来看记者的调查。

陌生人加陌陌好友 以支教为由诈骗

前不久,家住河南郑州的朱先生到分局报案,他说去年11月自己在陌陌上认识了一位女孩,对方自诩时常去云南山区支教。朱先生先后给那位女孩转款三千多元。

报案人 朱先生:通过陌陌上加我,她说自己是支教的老师,然后她加我,说把父母的号加错了。

面对陌生人添加好友,朱先生首先表示自己不是中学生父母,可对方却说“加错了也是缘份”,随后主动问话聊了上去,朱先生说对方自诩姓黄,是常州一所幼儿园的老师,马上就要打算离婚了,可没过几天,这位小黄又说婚不结了,自己早已心灰意冷要离开南昌。随后,这位小黄自诩去了云南西双版纳勐海县支教,并通过陌陌给朱先生发来了好多合照,既有较为坚苦的生活环境相片,也有她本人与山区女儿的照片,而且她的朋友圈几乎天天都在发布支教的相关情况,朱先生自然而然就信以为真了。

报案人 朱先生:她说想给中学生买礼物,买文具差钱,想筹钱。

起初,对方只说想给班级里小孩买些文具,希望陌陌里的同学们能帮帮忙,朱先生认为帮助偏远地区的儿子也是奉献爱心,想都没想就连转了好几笔几百元的爱心款。之后,小黄还发来了几段视频,内容是当地的小孩谢谢热心人的资助。

常州市青龙派出所民警 王骥:报警人本着一份爱心,同时又认为这是对贫困地区孩子们的一种关怀,之后过了一段时间,对方又以同样的方法要求报案人进行捐助。

图片[1]-陌生人加微信好友以支教为由行骗(图)-老王博客

朱先生先后通过微信红包和支付宝汇款三千多元后,却发觉对方再也联系不上。当他上网搜索后发觉,网上有不少人都反映自己有着同样的遭到,甚至有人称自己受骗捐了上万元钱。目前,常州民警已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

教育局:支教人员查无此人 半年近千通电话咨询

记者依照朱先生反映的情况,联系到了那位陌陌陌生人自诩支教的地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教育局,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相继接到近千通的电话,都是查询支教人员的情况。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教育局 工作人员:一开始都说是请我们协助帮助她们找朋友,说是他那种同学到我们那边来支教了,然后上面呢我们还帮她们排查了,他说哪个中学有几个中学生有几个班,然后我们帮他找了之后,找不到这样的中学,然后也查了一下,也没有这样一个老师来过。

云南省勐海县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前往当地举办的支教活动都是与外省教育部门和中学之间直接对接,并没有接收个人支教的行为,更没有授权任何个人举办筹款的行为。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教育局 工作人员:给了他钱之后,前边都还仍然在给她们发位置,说是早已在我们那边了,还在商场旁边买小孩子书包哪些的,就说是要去中学,然后就突然间就联系不上了。不能相信陌陌或则是网上的这些,我说要是要捐助的话,你们可以联系我们正规的教育部门,应该才是正确的。

个人不得公开募款 用支教骗捐已构成犯罪

记者通过调查发觉,自今年下半年以来,有多位网友在微博、贴吧等社交平台晒出了自己遭到到的以支教为由的骗捐经历,犯罪嫌疑人的手段都很相像,首先主动上门添加陌陌好友,然后主动搭讪导致受害人关注,再通过充溢所谓的支教相片、小视频等信息套取受害人的信任,最后以捐款为由,通过陌陌红包的方式索要受害人筹款。

有相关法律学者就表示,对于个人以支教为由获取好友信任后进行的捐赠行为,无论真实与否都早已涉嫌违规。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凌霄:因为根据《慈善法》的规定,个人是不能从事公开募款的,你个人要从事公开筹款,就必须跟慈善组织合作,而且把这个钱款不是打到他的陌陌帐户起来,而且要把这个钱打到慈善组织的陌陌帐户起来,由慈善组织来进行相应的救治。就是如果说它是真的,它就涉及到了违规的公开筹款,违法的公开筹款是民政部门严厉严打的,首先要没收,同时处以2万以上到20万以下的罚金。如果说它是假的,本来就没有相应的慈善行为,那他在这个陌陌上倾诉自己的一些行为,然后来吸收这个捐赠的行为,就会涉及到盗窃。

记者从福建、广东等地公安部门发布的公告发觉,微信陌生人主动加好友因而进行的“为贫困地区捐赠”、“商品滞销求帮忙”等行为大都属于盗窃行为,警方也提醒你们:骗子会以各类剧本骗子来套取钱财,有爱心是好的,但也要时刻提升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被这种骗局所借助。

图片[2]-陌生人加微信好友以支教为由行骗(图)-老王博客

个人图片网上叫卖 虚构朋友圈成网路“黑产”

有法律学者强调,通过主动添加陌陌陌生人好友的行为进行的盗窃,属于新型的电信诈骗行为。面对庞大的陌陌群体,用户头像和朋友圈内容常常成为了身分信息的标志物,一些不法分子也瞄准了这个空子,通过兜售朋友圈素材和沟通套路来获取利益,形成了互联网红色产业链。

记者通过调查发觉,在多地出现的陌陌陌生人主动加好友的支教骗捐案例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陌陌头像都是形象较好的女人相片,朋友圈里晒出的图片也较为丰富,既有生活场景的相片,也有类似自拍的图片,如此悉心的伪装,让受害人很难分辨真假。而记者在一些网购平台发觉,微信朋友圈素材大肆成为了商品进行售卖,只须要极低的成本就可以虚构一个微信朋友圈空间。

记者在天猫输入“生活照”便出现大量店家的售卖信息,有的成交量超过一百多例。在一个名为“夜游网路”的店面,“生活照套图”的商品标价8块6毛钱,该店家称图片包括“性感、真实、社交、朋友圈”等。记者在寻问能否在微信朋友圈使用后,对方表示很对口,并称一共有三千多张的图片。记者在支付后对方发来了下载链接,记者发觉数千张图片被细分为“朋友圈”、“生活照”、“头像和背景图”,甚至还包括了笔名。

图片[3]-陌生人加微信好友以支教为由行骗(图)-老王博客

一个名为“中国好素材”的淘宝,直接把“微信素材”作为商品的名称,兜售女人生活套图,甚至打出“带朋友圈发布话术”的广告。在一些网路二手交易平台记者也发觉,朋友圈套图也被作为商品进行交易。

有法律学者就强调,互联网电商平台中存在的大量个人肖像被转让的行为,已经涉嫌侵害别人隐私,而通过假冒别人身分建立社交圈因而进行骗捐、索取钱财的行为,也涉嫌构成盗窃。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校长 朱巍:朋友圈是相对隐私的一个空间,他从各个渠道领到的图片上面涉及到大量的个人隐私在上面,他违规去卖,而且上面涉及到一些个人的活动空间、隐私轨迹,这个是法律直接规定,这属于核心隐私,所以这样的产业我认为是一个红色产业链。

根据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晓得或则应该晓得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则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举措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当连带责任”。有法律学者就强调,互联网平台应当严格履行初审责任,并畅通举报通道,通过后台实名的机制对不法分子借助网路进行的盗窃行为及时进行跟进、查处。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校长 朱巍:朋友圈完全是可以用虚构的形式来建立虚拟的生活环境和这些物质消费环境的。一旦用户发觉自己受骗了,或者是发觉有人想去骗你,及时投诉和举报。投诉和举报以后,平台这个时侯责任性质就变了。以前平台是一个网络服务提供者,现在举报以后,平台就应该或则是可以推定它明知这些违规或侵权情况的存在,如果它不采取必要举措,再出了问题,那平台就要承当责任。(央视记者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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