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下单平台网站便宜 -一元十万qq赞,快手刷播放量代刷网

梦想时刻:

QQ空间黄钻隐形访客记录,这样可以吗?

前言

说起QQ空间,一定是万千90后少男少女的青春。我想称之为“梦想开始的地方”。小时候的审美、文学、情感、零花钱几乎都花在了QQ空间的装扮上,精心设计的版面,仔细考虑每一个谈话和日记的文字,这一切的努力,只为期待“我会踩到你的,你必须退后一步。”说起来,QQ空间最“暧昧”的一个特点,大概就是黄钻VIP才有的“隐形访问”特权吧。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很容易想象有人偷偷地造访我的空间,我不禁想知道谁在我睡觉的时候这么害羞。

今天小河龟要和大家讨论一个有趣的话题。从数据合规性的角度来看,腾讯收费开放了QQ空间的隐身访问功能。可以吗? (腾讯小弟妹们请轻锤)

一个

问题的本质是什么?

1.发布内容信息的本质是什么?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定义,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信息”。

我在QQ空间发布的内容信息(尤其是反映我心情和想法的感伤文学和生活工作动态)属于与发布者关联的个人信息(采用关联路径)。

根据腾讯QQ发布的《隐私政策摘要》,这也被定义为“用户行为信息”:

2.发布内容信息的行为的本质是什么?

(1)作为QQ空间的用户,本人在空间发布和上传信息。根据前述《隐私政策概要》,本人授权腾讯处理本人的个人信息(用户行为信息)。

腾讯的处理行为是:根据用户的开放权限,将相关信息存储并展示给特定或非特定的人。

(2)QQ空间是一个社交平台。我在Q空间发布内容信息的社交期望是让网友对我设置的可见范围进行查看、点赞、评论。

如果我不把Qzone设置为所有人都可以访问,而只是让部分朋友可以看到(下面的讨论就是基于这个场景),那意味着虽然Qzone是一个社交平台,但我控制了我的范围可以访问哪些个人信息。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发布的内容信息不是公开信息,我仍然有权利和能力知道和控制我发布的个人信息是由“谁”查看的。 ——这就引出了“3.别人踩我空间的行为本质”的讨论。

(3)之前和朋友讨论这个话题的时候,有朋友问用户主体是否也是个人信息处理者(因为它有能力决定访问个人信息的范围),然后与腾讯有共同处理,笔者认为,用户主体不属于个人信息处理者,用户主体设置QQ空间访问权限的行为属于因个人事务处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不适用。

通俗地说:(a)我处理我的个人信息是因为我自己的事情,所以我不属于《个人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b) 但是,本人与腾讯之间的法律关系并未改变。作为用户,我仍然有权了解腾讯如何处理我的个人信息,因此我有权了解腾讯是否在我的授权范围内如实向特定人员开放了QQ空间的访问权限。

3.访客踩踏空间的行为的本质是什么?

如2.(1),2.(3)(b)中所述,当我授权一位网友访问我的空间时,即腾讯开放基于我对腾讯平台的授权,网友可以访问我在腾讯平台发布的个人信息。

第二

讨论问题

基于以上背景介绍,我们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有:

腾讯收费“隐身访问”功能是否侵犯了我的访问者知情权?

这个问题的两个答案:

1.不侵权

有两个原因:

1.1 基于社交平台的功能属性,用户设置空间开放范围的社交期望是接受开放权限组访问社交平台的内容信息。虽然无法设置隐身功能来指定具体的访问主体,但至少可以确定你设置的权限范围内的主体正在访问它。如果不想让别人访问,可以直接屏蔽某人。

1.2 对于访问者而言,访问他人空间也是一种浏览行为,浏览行为也是一种个人信息,访问者有权拒绝披露此类信息。

2.违规(小河龟采纳此观点)

有三个原因:

2.1 针对上述不侵权原因1.1,小和贵认为,正是因为QQ空间的社交平台功能,我开通的访问权限正是我想拜访我 空间里的人,我想看看谁真正检查了我的信息。

相信各位网友都遇到过这样的场景:在空间或者朋友圈发了一条消息,特别期待有人点赞或者评论,这个人可能是家长,密友,老师,情人、男神/女神、坏朋友等,生活中总有“内涵时刻”想靠“文字传达爱”。如果这种期望只是被隐身访问所阻止,这是我们合理的权利,这真的可以吗?

2.2 除了上面提到的2.1,网友可以根据我对腾讯平台的授权访问我在腾讯平台发布的个人信息,所以我至少应该有有权检查平台运营商是否忠实遵守我的公开授权,允许指定网友访问我的空间。如果都是隐身,我怎么证明呢?

2.3 基于上述不侵权原因1.2,虽然访问者的浏览行为是访问者的个人信息,但访问者的浏览行为恰恰是访问我的个人信息,因为存在两个信息主体的权利冲突,是否应该保护“被动主体”(即是否应该赋予被动访问主体优先于主动访问主体)? QQ空间是一个社交平台。 “说”空间和“回”是QQ空间最基本的社交互动。如果访问者特别关心显示他们的浏览历史记录,他们可以选择不访问其他人的空间。

其次,让我们退后一步,即使我们认为访问者确实有权要求腾讯隐藏他们的访问记录(即要求个人处理者不向外界提供他们的浏览信息),基于在1.2看来,这也是访问者的合法权利,为什么腾讯在向腾讯主张合法权利后还要收费?

其实微博、快手等社交软件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不过目前好像很少有隐身访问要收费的。

希望今天小河龟的讨论可以让大家稍微思考一下。希望每一位10岁出身、零花钱不够的弟弟妹妹(侄子侄女)不要再羡慕黄钻的特权了!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