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四川会计人员,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于12月底截止,如果你还没有完成,请务必尽早完成哦。以下为全文。
各位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厅、人社厅《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川财规〔2019〕9号)有关要求,按照年度工作安排,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重要信息如下。
继续教育范围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从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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