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制弹窗广告这一互联网“牛皮癣”已是老生常谈?

如何规范弹窗广告,互联网“牛皮癣”,已是家常便饭。

近年来网站定义关键字会触发法律,有关部门先后在《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中对互联网弹窗广告作出相应规定,专项治理活动不断推进。尽管如此,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网络上恶意弹窗广告依然猖獗。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滥用个性化弹出服务、使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

3月2日,国家网信办对互联网弹窗广告再一次重拳出击,发布了《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弹窗广告信息必须经过内容合规审查,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该是可识别的,清楚地标明“广告”,清楚地表明用户;弹出广告应一键关闭。

据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介绍,该草案的发布与近年来相关部门对互联网弹窗的专项治理行动密切相关。目前,互联网上的弹窗乱象从广告到内容,从谣言到虚假点击。主管部门亟待制定互联网弹窗广告规则。征求意见稿回应了社会关切。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本次征求意见稿亮点纷呈。

中国传媒大学文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程克认为,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不仅更加细化、可执行性更强,而且解决了近年来互联网治理领域的几个重要问题。诸如算法治理、未成年人保护等,纷纷响应。

朱伟认为,一方面,征求意见稿的亮点体现在处罚规定上。在执法和适用法律时网站定义关键字会触发法律,多个部门形成了良性互动;最终用户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过去,我们识别的弹窗仅限于PC或手机上的弹窗,新规涵盖了所有终端设备,包括传统网站、手机APP和操作系统。”

图片[1]-如何规制弹窗广告这一互联网“牛皮癣”已是老生常谈?-老王博客

朱伟告诉记者,草案还强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的资格问题。他提到,目前弹窗广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安全和道德标准方面。目前很多谣言的来源很大一部分是弹窗广告的推送,弹窗广告的内容也涉及过度消费。, 淫秽色情。本征求意见稿要求“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不得弹出新闻信息推送”。资格限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合规弹窗广告的存在。

在朱伟看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的“确保一键关闭弹出广告”值得期待。“推送者需要对广告中恶意流量和第三方链接的安全负责,并将关闭按钮设置在显眼位置,避免‘牛皮癣’的存在。”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所研究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刑法研究中心主任高延东认为,在评论内容注重正确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的同时,该草案也是在保护用户权益方面向前迈出的一步。步。

“不推送可能影响未成年用户身心健康的信息;不设置算法模型等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道德规范的规则,体现了保护确保每个公告窗口信息都清楚地显示弹出信息推送服务商的身份,并为用户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门户,如有违反规定,由网信、网信等相关部门、电信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给予警告、罚款、罚款等处分。暂停弹窗功能、停止服务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了监督问责机制。”高延东表示,设立便捷的投诉举报门户的要求,为网民维权开辟了渠道。

专家们在肯定亮点的同时,也提出了完善草案的建议。

高延东认为,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方面,征求意见稿仅规定不得向未成年用户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并未明确何为“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以及如何区分成人和青少年用户。成人用户也是一个问题。他建议,应明确界定未成年人需要屏蔽的信息类型,成人和未成年人应区别推送;区分成人和未成年人,可以使用实名认证,可以通过人脸或指纹识别来确认真实身份,并注意个人信息保护。

他还提到,弹窗信息的推送必须人工审核,费时费力,一些时效性强的信息很难实时推送。因此,他建议建立弹窗信息推送服务商白名单制度,审核选择一批合法、权威的弹窗信息服务商。他们推送的实时信息免于人工审核,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准确快速地追究责任。,或手动审核弹出信息分类,提高审核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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